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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对喷漆规定罚款依据是什么(环保对喷漆的处罚)
标签:     添加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2150

  环保局对喷漆规定罚款依据是什么(环保对喷漆的处罚)



  为啥在室外喷个漆就要挨罚两万元?有不少企业和网友均表示不解,露天喷漆产生的废气污染有那么严重吗?环保局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小编带您一起看看发生在宁波的这起案例吧!

  1、案件经过

  去年3月,宁波市高新区环保局对位于梅墟街道HJ公司进行环境监察执法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标识标牌制作加工,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雕刻机、等离子切割机、喷漆房等。

  区环保局检查时发现,企业正在生产,但喷漆房未建设废气治理设施,企业门口场地有喷漆痕迹,在未建设喷漆废气治理设施且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露天对标识标牌表面进行油漆喷涂,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区环保局向现场负责人李某了解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对现场生产情况进行了拍摄,证明该公司露天喷漆生产的基本情况。

  02、调查结果

  区环保局以“露天喷漆生产”对HJ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随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负责人李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并于次日形成了案件调查报告。

  该公司露天喷漆生产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区环保局建议:(1)立即改正露天喷漆生产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区环保局对该案件的案由、调查情况、法律依据及处理意见进行了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程序正当,处理意见适当。2018年4月10日,区环保局向HJ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高新环罚告字[2018]第2号),告知企业负责人区环保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4月18日,高新区环保局向HJ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高新环罚字[2018]第2号),决定维持事先告知的行政处罚内容不变。

  03、以案释法

  要准确认定本案违法事实,首先需要清楚国家对于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喷漆生产需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HJ公司露天喷漆生产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未对违法事实、判定依据等提出异议,且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高新环罚告字[2018]第2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区环保局提出陈述或申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04、案件点评

  挥发性有机废气是常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其产生源主要包括油漆、涂料、胶水、油墨、有机溶剂、电子五金的清洁溶剂等。挥发性有机废气会引发各类癌症和心血管疾病,浓度较高时也会导致臭氧浓度同步升高。超标的臭氧会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淋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露天喷漆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不仅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对企业工人及周边居民也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如果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作业,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排放量将会大幅降低,从而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由于环境保护意识欠缺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成本等问题,企业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行为屡见不鲜。尤其对于喷漆等间歇作业的产污环节,出于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等考虑,企业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短期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什么影响,或者觉得监管部门很难及时有效地开展监管。该案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为环境污染行为付出经济上的损失,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一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显示了区环保局违法必究的决心,消除了企业环境违法的侥幸心理,同时也提醒企业和民众要重视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问题,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的同时,我们也要做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普法宣传,为企业和民众提供学习法律的途径,提高广大群众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加法律知识储备,减少或避免环境不良行为,共同创造出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社会。

  来源:宁波市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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